問題詳情

50依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土地合倂後,各共有人應有部分價値與其合倂前之土 地價値相等者,免徵土地增値稅,請問所稱「土地價値」之計算,係以下列何者爲準?
(A) 土地合倂前之公告地價
(B) 土地合倂時之市場地價
(C)土地合倂時之公告土地現値
(D) 土地合倂前之評定價値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3478
統計:A(28),B(26),C(292),D(7),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小逸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為利於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土地合併 後各宗土地之當期公告土地現值、原地價(原規定地價、前次移轉現值)、最近一次申報地價改算,特訂定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