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0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郵件或以其他方法窺視其內容者:
(A)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B)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C)處拘役或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D)以上皆非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60403
統計:A(23),B(29),C(641),D(52),E(0)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郵件或以其他方法窺視其內容者,處拘役或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legend_devila】評論
第38條 無故開拆或隱匿郵件或窺視(拘役或~9萬罰金)第39條 誤收他人郵件,故意不返還(2千~1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