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經合法通知犯罪嫌疑人,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下列作法何者為適當?
(A) 逕行拘提

(B) 報請法院發布通緝令

(C) 報請地檢署發布通緝

(D) 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參考答案

答案:D

統計:A:20,B:1,C:2,D:251,E:0

難度: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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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刑事訴訟法第71-1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