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自民國 112 年起,凡是已滿 18 歲者,均可享有比往年同齡者更多之權利與承擔更多責任。請問下
列何者不屬於民國 112 年滿 18 歲者可獨立行使之權利?
(A)租房子簽契約
(B)選舉罷免總統
(C)辦手機門號
(D)結婚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4,B:62,C:3,D:3,E:0

難度:非常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