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1858年,在四處遊歷後,李春生投身商界,以其優異外語能力在廈門英商怡記洋行擔任「地區負責人」。此後一度自行創業,經營「四達商行」,但因太平軍攻入福建而停止經營[。1868年,李春生再受推薦,移居臺灣臺北繁華的大稻埕,並擔任英商約翰·陶德所創寶順洋行的「總辦」,該期間也經營「三達石油公司」的煤油。李春生也因為推廣臺灣茶與煤油而致富,並且逐漸於臺灣社會中嶄露頭角。築臺北城時,李春生亦為委員之一,此外,他也與林維源合組了「建昌行號」。除了擔任「築城委員」,李春生也擔任過「土地清丈委員」及臺灣鐵道「敷設委員」,對臺灣鐵路建設也有所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