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Debbie Wang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六日要不要算進去呢?為什麼不是百分之二啊
【用戶】Katniss Chen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遇假日期限順延至週一 ,所以週一為截止繳款日期,週二週三未逾2日不加計滯納金,週四週五加徵1%。滯納金之計算:納稅義務人逾限繳納之稅款,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期第1、2日繳納因未逾 2日不加計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為止(違章罰鍰免加徵滯納金、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