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倪鈺涵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考試院置院長、副院長各1人、考試委員19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6年。另置秘書長、副秘書長各1人。考選部主管公務人員考試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等各種國家考試;銓敘部負責公務人員之銓敘、撫恤、退休及其任免、考績、級俸、升遷、褒獎等法制事項;保訓會負責有關公務人員權利保障與訓練進修政策、法制事項,並執行各項保障業務暨規劃辦理公務人員考試筆試錄取人員訓練、升任官等及行政中立等項訓練;基金監理會則負責公務人員退休撫恤基金的審議、監督及考核事項。此外,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規定,該局有關考銓業務,應受考試院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