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臺北公司於第一年初給與 50 位員工各 100 單位之認股權,該給與之條件係員工必須繼續服務 3 年。臺北公司估計每一認股權之公允價值為$30。第一年底,有 2 位員工離職,臺北公司估計至第三年年底共有 10 位員工離職。第二年底,有 3 位員工離職,在考慮可能離職率後,臺北公司仍估計至第三年年底共有 10 位員工離職,未能取得其認股權。則臺北公司第二年認列之薪資費用為若干?
(A)$0
(B)$40,000
(C)$47,000
(D)$50,000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4375
統計:A(5),B(47),C(1),D(3),E(0)

用户評論

【用戶】Alina Wang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50-10)*100*30*1/3=40000 第一年與第二年薪資費用相同

【用戶】上榜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一年=(40*100)*30*(1/3)=40000第二年=(40*100)*30*(2/3)-40000=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