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u】評論
1996 年 12 月 25 日至 28 日由李前總統召開的國家發展會議 ,獲致以下四點決議: 1.調整精簡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並成立委員會完成規劃 與執行, 同時自下屆起凍結省自治選舉。2.取消鄉(鎮、市)級的自治選舉,鄉(鎮、市)長改為依 法派任。 3.縣(市)增設副縣(市)長,縣(市)政府職權應予增強。4.地方稅法通則、財政收支劃分法應儘速完成立法或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