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6.無法投遞之國際函件,未書有寄件人姓名、地址之及未以寄達國通曉之文字註明應行退回之「何種郵件」,不予退回原寄國,逕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A)明信片
(B)掛號信函
(C)掛號小包
(D)非掛號印刷物

參考答案

答案:A,D
難度:適中0.450072
統計:A(410),B(116),C(93),D(426),E(19)

用户評論

方思】評論

郵務營業規章第198條無法投遞之國際函件,無論封面有無寄件人姓名、地址,均退回原寄國。但未書有寄件人姓名、地址之明信片及未以寄達國通曉之文字註明應行退回之非掛號印刷物,不予退回原寄國,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Wan-ching Wu】評論

釋疑結果:依郵件處理規則第56條,本題答(1)或(4)者,均予計分;未作答者,不予計分。請將答案修改為(A)、(D),謝謝!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A,D

Taickbin Chi】評論

也是没出好。應該是➡無法投遞之國際函件,未書有寄件人姓名、地址之「何種郵件?」及未以寄達國通曉之文字註明應行退回之「何種郵件」,不予 退回原寄國,逕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