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32若此高爾夫球場開發之第一階段環評審查結論認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繼續進行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下列事項非為開發單位於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規定應辦理事項?
(A) 將環境影響說明書於開發場所附近適當地點陳列或揭示,其期間不得少於三十日
(B) 於新聞紙刊載開發單位之名稱、開發場所、審查結論及環境影響說明書陳列或揭示地點
(C) 儘速與相關反對團體及當地民眾進行協調溝通
(D) 陳列或揭示期滿後,舉行公開說明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whale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4 審查結論認為對環境有重大影零之虞,應纘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零評估者,開發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1) 將環境影響說明書分送有關機關。(2)將環境影零說明書於開發場所附近適當地點陳列或揭示,其期間不得少於三十日。(3)於新聞紙刊載開發單位之名稱、開發場所丶審查結論及環境影零說明書陳列或揭示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