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i】評論
(D)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法規名稱: 大眾捷運法第 七 章 罰則第 52 條本法所定之罰鍰,由地方主管機關處罰。第五十條第一項或第五十條之一規定之處罰,地方主管機關得委託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