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z Tseng】評論
行政院組織法 第6條(所屬機關之增設裁併) 行政院經行政院會議及立法院之議決,得增設、裁併各部、各委員會,或其他所屬機關。
【陽光夾】評論
這題有爭議點吧?!各部會首長均為政務委員?中選會、公平會、NCC主委有固定任期欸。請各位指教~
【Angellai Lai】評論
樓上理解錯了政務委員是看其任命的方式 ,和有沒有固定任期無關政務委員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四條:「行政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各部會首長若干人,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而設置。另依照《行政院組織法》第五條:「行政院置政務委員七人至九人,特任。政務委員得兼任前條委員會之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