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早期傳統社會對於家庭財產的繼承,由兒子均分,女兒並無繼承權;後來修法規定女兒與兒子有相同的繼承權利。上述修法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A)強化性別角色
(B)區隔生理性別
(C)追求性別平等
(D)促進性別分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