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依據地方制度法,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最高以新臺幣多少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
(A)10 萬元
(B) 15 萬元
(C) 20 萬元
(D) 3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47439
統計:A(703),B(12),C(9),D(18),E(0)

用户評論

【用戶】大塚宏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 第26條:直轄市法規、縣 (市) 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 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其為罰鍰之 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 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