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土豆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未依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或第三十二條規定採取防止、排除或減輕污染措施或未依主管機關命令採取措施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工。罰鍰為行政罰。連續處罰:處罰以後違規行為沒改善的話違規狀態就會變成另一個違規行為,而可以繼續處罰。故這屬行政上強制執行之性質。
【用戶】八蛇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未依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或第三十二條規定採取防止、排除或減輕污染措施或未依主管機關命令採取措施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看完整詳解
【用戶】八蛇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未依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或第三十二條規定採取防止、排除或減輕污染措施或未依主管機關命令採取措施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