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依「銀行法」規定,銀行依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劃分不同資本等級。下列何者不屬於銀行法所定之資本等級?
(A)資本十分充足
(B)資本不足
(C)資本顯著不足
(D)資本嚴重不足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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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Matt Van】評論

《銀行法》第 44 條 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不得低於一定比率。銀行經主管機關 規定應編製合併報表時,其合併後之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亦同 。 銀行依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劃分下列資本等級:一、資本適足。二、資本不足。 三、資本顯著不足。 四、資本嚴重不足。 前項第四款所稱資本嚴重不足,指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低於百分之二。銀行淨值占資產總額比率低於百分之二者,視為資本嚴重不足。 第一項所稱一定比率、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範圍、計算方法、第二項等級之劃分、審核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