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龐龐】評論
1. 管路高程由上而下排列優先順序為:污排水幹管→消防、泡沫及冰水幹管→電氣及電信幹管→風管。2. 因考慮洩水坡度,污排水幹管應檢討穿樑施工之可行性,坡度至少須在1/100以上,並應避免在電氣設備及蓄水池上方。3. 消防、泡沫及冰水幹管亦應檢討穿樑施工之可行性,並應避免在電氣設備及蓄水池上方。4. 電氣、電信幹管均採樑下施工,並避免在各類水管下方。5. 地下室通風系統儘量以增設排風機設置位置,以縮減風管尺寸及長度並避免與其他管路交錯。6. 照明設備與泡沫噴頭應配合設置於風管下方。
【黃宣承】評論
(A) 在風管下方。(B) 在水管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