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0369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之規定,總統有權發布緊急命令。就此緊急命令發布權,以下敘述何者為正確?
(A) 可全權發布,無待其他機關之參與
(B) 需依緊急命令法發布緊急命令
(C) 命令發布後十日內須送立法院追認
(D) 如立法院不同意,總統尚得提出覆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4555
統計:A(4),B(11),C(417),D(5),E(0)

用户評論

allen780501】評論

第 2 條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