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8.汽車超速行駛,其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下或違規相隔6分鐘以下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下者,不得連續舉發。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5185
統計:A(74),B(25),C(0),D(0),E(0)

用户評論

Yuagjr Cheng】評論

汽車行車超速,其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

黑輪】評論

汽車駕駛人、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或汽車修理業違反第五十六條第一項或第五十七條規定,經舉發後,不遵守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責令改正者,得連續舉發之。第七條之二之逕行舉發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連續舉發:一、逕行舉發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度或有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之情形,其違規地點相距六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六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但其違規地點在隧道內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