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交岔路口幾公尺內不得臨停?
(A)十公尺
(B)十五公尺
(C)二十公尺
(D)二十五公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1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Yu Lun Huang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用戶】wen y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一、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鐵路平交道、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等處,不得臨時停車。二、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三、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不得臨時停車。 四、道路交通標誌前不得臨時停車。 五、不得併排臨時停車。 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六十公分,但大型車不得逾一公尺,在單行道左側臨時停車時,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