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珮綺】評論
想問如果是以書面聲明放棄之遞補者會怎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一條節選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當選人,在就職前喪失其所屬政黨黨籍者,自喪失黨籍之日起,喪失其當選資格;其所遺缺額,除以書面聲明放棄遞補者外,由該政黨登記之候選人名單按順位依序遞補;如該政黨登記之候選人名單無人遞補時,視同缺額。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C)不因其喪失所由選出之政黨資格而喪失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