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小莊持有一張發票地在台北市而付款地在台南市之支票,則其至遲應於發票日後多久內為付款之提示?
(A)三日
(B)七日
(C)十五日
(D)二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14815
統計:A(0),B(3),C(22),D(0),E(0)

用户評論

【用戶】yaya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支票的發票地與付款地不在同一省(市):至遲於發票日15日為付款之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