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4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1997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因而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A)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
(B)顾客是原告,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
(C)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D)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