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4、 環境講習依據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辦理,有關環境講習,下列何錯誤?
(A) 受
處分人為自然人,可申請變更環境講習地點
(B) 環境講習對象接受環境講習無
法出席時,可以請代理人出席
(C) 遭主管機關裁處停工、停業,須接受1至8小時
的環境講習
(D) 拒不接受環境講習者,可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
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32,B:692,C:13,D:15,E:0

難度:非常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