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S(★´3`)ノ阿】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11 條: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http://law.moj.gov.tw/LawClass/ExContentRela.aspx?TY=C&CC=D&CNO=692&PCODE=A0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