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下列何者為審計機關辦理公務機關審計事務,應注意事項:
(A)資金之來源及運用
(B)應收款項之查證核對
(C)財務狀況及經營效能
(D)歲入、歲出是否與預算相符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1111
統計:A(3),B(11),C(3),D(0),E(0)

用户評論

Yu1228】評論

審計法第 65 條 審計機關辦理公務機關審計事務,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業務、財務、會計、事務之處理程序及其有關法令。    二、各項計畫實施進度、收支預算執行經過及其績效。    三、財產運用有效程度及現金、財物之盤查。    四、應收、應收帳款及其他資產、負債之查證核對。    五、以上各款應行改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