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甲、乙和丙于2012年3月签订了散伙协议,约定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后丙未履行协议。同年8月,法院判决丙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丙仍未办理。9月,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12月,丁将房屋赠给女友戊,并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2012年3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B)2012年8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C)2012年9月,丁为房屋所有人
(D)2012年12月,戊为房屋所有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