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祐安】評論
憲法的最高性具有以下兩種意義(一)憲法在國家所有法秩序的體系中效力最高,而憲法的效力非源自於其他法律,憲法自身便具有最高性,其制定是源自於政治力。(二)憲法在國家所有法秩序的體系中效力最高,所以任何其他的規範都不得與憲法相牴觸,否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