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關於身心障礙社會工作,下列何者敘述錯誤?
(A)身心障礙類別共八類,包括多重障礙者和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
(B)身心障礙分類採用「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C)民國104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
(D)身障福利機構負責人如有性騷擾、性侵害行為、施打毒品、暴力犯罪、行為不檢,經查證屬實者,應停止職務,不得繼任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3704
統計:A(421),B(59),C(125),D(70),E(0)

用户評論

我肯定會考上】評論

新制是八類~但多重障礙者和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是屬於舊制的項目

Lin Pj】評論

第5條本法所稱身心障礙者,指下列各款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致顯著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經醫事、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之專業團隊鑑定及評估,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一、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二、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三、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四、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五、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六、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七、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八、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第63-1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擔任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業務...

莊福元】評論

身障類別劃分,由舊制(以障礙區分),改為新制(根據身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