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112 年 1 月 31 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針對員警執行身分查證之爭議事件,作出 111 年度矚訴字第 3 號刑事判決,這個判決可督促警察機關檢討並反省警察對人民行使身分查證之程序、救濟及注意適時終止職權之行使,違者即應負擔相應之刑事責任。據此,請回答以下問題:
【題組】(一)這個判決的主文,認為員警未符行使職權之程序規定,致其後續以妨害公務對相對人所為之強制處分措施,法院認定構成刑法上那些罪責?(6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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