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8、下列是司法院公布的釋字第 654 號解釋文部分的節錄: 《羈押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規定,不符《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意旨;同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牴觸《憲法》第十六條保障訴訟權之規定。前開《羈押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及第二十八條規定,與本解釋意旨不符部分,均應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一日貣失其效力。請問: 上述「釋字第 654 號」是由下列何者負責做出解釋文?
(A)法官
(B)司法院院長
(C)立法委員
(D) 大法官。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