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當事人開庭時只要向法警或庭務員報備即可錄音
(B)每案開庭由庭務員點呼當事人朗讀案由並宣告開庭日期及時間
(C)當事人開庭後閱覽筆錄而認有異議,書記官應播放錄音內容核對
(D)法庭錄音光碟是不可以繳納費用請求交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0792
統計:A(0),B(2),C(93),D(0),E(0)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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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216條 (筆錄之朗讀閱覽)筆錄或前條文書內所記第二百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事項,應依聲請於法庭向關係人朗讀或令其閱覽,並於筆錄內附記其事由。關係人對於筆錄所記有異議者,法院書記官得更正或補充之;如以異議為不當,應於筆錄內附記其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