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64 依現行訴願法規定,提起訴願,應繕具訴願書,詢何程序提起?
(A)直接向原處分機關提起
(B)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
(C)直接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
(D)經由訴願管轄機關向原行政處分機關提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7753
統計:A(5),B(71),C(5),D(3),E(0)

用户評論

洪力壹】評論

訴願法第五十八條訴願人應繕具訴願書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原行政處分機關對於前項訴願應先行重新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其認訴願為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並陳報訴願管轄機關。原行政處分機關不依訴願人之請求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者,應儘速附具答辯書,並將必要之關係文件,送於訴願管轄機關。原行政處分機關檢卷答辯時,應將前項答辯書抄送訴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