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man396】評論
有人能解釋一下消滅時效的意思嗎?謝謝。
【agostodos】評論
消滅時效的意思就是說,因為長期間不行使權利,而使請求權減損效力的時效制度。例如租金的消滅時效是五年,我跟你租房子,可是沒有付租金,依法律你可以要求我付租金,但如果我耍賴皮五年內都沒有付你租金,過了五年,雖然你還是有要求我付租金的權利(債權並未消滅),但是我(債務人)得拒絕給付,因為已經過了消滅時效(五年)。
【范倫堤拿 已上榜 一般行政】評論
(A)所謂之消滅時效 除斥期間若當事人並未加以主張援用,則法院仍然應當依據職權,親自將之援用,以作為裁判之依據 (B)除斥期間消滅時效者,乃指權利所預定存續之期間,此一期間過後,權利當然消滅,但若當事人重新主張,則該期間許以展期,故不屬於不變期間之一種 (C)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二者在比較上:消滅時效之起算點於民法上設有一般規定,以請求權可行使時或為行為時充作起算點;除斥期間之起算點,除於各該法條有所規定外,未設有一般性之規定,解釋上乃以權利完全成立之時作為起算點 (D)消滅時效除斥期間所消滅之權利多為形成權;除斥期間消滅時效所消滅之權利多為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