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我國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部分稅收應由縣統籌分配所屬鄉(鎮、市)之稅目為:
(A)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地價稅
(B)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
(C)地價稅、房屋稅、契稅
(D)房屋稅、契稅、使用牌照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7945
統計:A(2),B(19),C(40),D(4),E(0)

用户評論

公子羽】評論

房屋稅40%、地價稅30%、契稅80%都...

Lee(109地特已上榜)】評論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二條土地增值稅,在縣(市)徵起之收入百分之二十,應繳由中央統籌分配各縣(市)。(非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