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摩擦: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7749
統計:A(374),B(15),C(9),D(16),E(0)

用户評論

【用戶】全職考生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地方自治之實施乃垂直之權力分立,而地方自治團體具有公法人之地位,得為享受權利與負擔義務之主體,因此對於部分事項具有自治權(德國稱為自治高權),例如:自治行政權、自治立法權、自治組織權、自治人事權、自治財政權等基本權限,這些基本權係屬地方自治之核心領域,從而地方自治團體在憲法及法律保障之範圍內,享有自主與獨立之地位,國家機關自應予以尊重。惟司法權、考試權、監察權仍屬中央專有權限,分別為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權責,地方並無任何裁量權。 http://tw.wrs.yahoo.com/_ylt=A8tUwYb.lLJOOVgA4pVr1gt.;_ylu=X3oDMTByMHM4NXRxBHNlYwNzcgRwb3MDMwRjb2xvA3R3MQR2dGlkAw--/SIG=11qh95cgi/EXP=1320355198/**http%3a//book.sir.com.tw/prvpdf/BA07.pdf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地方不是可以立法(自治條例)嗎?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司法非立法~我搞錯了~感謝樓上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