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我國於2005年已完成7次修憲,憲政改革如何為失序的臺灣社會帶來曙光是修憲最主要的意義。下列敘述何者不是我國修憲所代表的憲政發展的意義?
(A)解除戒嚴是為了回應人民對自由權利的需求
(B)廢止國民大會與監察院並將其職權移交到立法院是我國實施國會改革的重要結果
(C)加強總統任命行政院院長的權力使其擺脫可能來自立法院的杯葛是為了提高行政效率
(D)人民直接投票選出總統無疑增加了人民的參政權利。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30769
統計:A(7),B(28),C(16),D(5),E(0)
用户評論
【用戶】狼羽o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沒有廢除監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