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某金融機構的雇主要求女性員工任職時必須簽訂「結婚必須辭職」的切結書。請問:在我國現行《民法》中的此切結書的法律效果應為下列何者?
(A)有效,符合契約自由原則無效
(B)無效,違反權利濫用禁止原則
(C)無效,違反公序良俗
(D)無效,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m861789】評論

依照《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公序良俗條款的存在,並非將道德義務轉化為法律義務,而是避免法律行為淪為違反倫理的工具,最高法院六十九年臺上字第二六零三號判例指出:「所謂公序良俗係指國家社會一般利益及道德觀念而言。」而公序良俗的具體內容,因個別社會制度的差異、時代社會思想的變遷有所不同,所以特定法律行為是否違反公序良俗,應考量時代變遷、社會思潮、經濟狀況及地區環境等因素,綜合加以判斷。

牛奶】評論

依照《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公序良俗條款的存在,並非將道德義務轉化為法律義務,而是避免法律行為淪為違反倫理的工具,最高法院六十九年臺上字第二六零三號判例指出:「所謂公序良俗係指國家社會一般利益及道德觀念而言。」而公序良俗的具體內容,因個別社會制度的差異、時代社會思想的變遷有所不同,所以特定法律行為是否違反公序良俗,應考量時代變遷、社會思潮、經濟狀況及地區環境等因素,綜合加以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