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名詞解釋:(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
【題組】⑴爆炸下限(lower explosive limit)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5086
統計:A(190),B(1871),C(415),D(83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司法院職權、司法院釋字第五五三號解釋、司法院解釋第490號

用户評論

【用戶】Yan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解釋字號釋字第 634 號(J.Y.Interpretation No. 634)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96年11月16日解釋爭點...

【用戶】simonlinhhh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依司法院解釋,法律規定舉辦證券投資(講習→言論)屬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營業→職業)範圍者,須經主管機關核准,並取得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資格,方得為之,涉及下列何種基本權利之限制?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依司法院解釋,法律規定舉辦證券投資講習屬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營業範圍者,須經主管機關核准,並取得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資格,方得為之,涉及下列何種基本權利之限制?(A)結社自由及言論自由(B)B職業自由及言論自由(C)C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D)D集會自由及職業自由修改成為依司法院解釋,法律規定舉辦證券投資講習屬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營業範圍者,須經主管機關核准,並取得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資格,方得為之,涉及下列何種基本權利之限制?(A)結社自由及言論自由(B)職業自由及言論自由(C)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D)集會自由及職業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