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連線業者之連線申報,依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 7 條第 2 款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者,其傳輸時間及內容,當事人得向下列何種機關或業者申請證明,該機關或業者不得拒絕?
(A)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
(B)經營通關網路之事業
(C)報關業者
(D)運輸業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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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經營通關網路之事業法規名稱: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 7 條連線業者申請連線申報,應依下列方式辦理:一、以電腦連線方式辦理者:應先於單一窗口以憑證提出註冊申請,經核准後開始連線申報等作業。二、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者:應先向經營通關網路之事業提出申請,經訂立契約後轉送連線之地區海關登記,並於單一窗口以憑證提出註冊申請,經核准後開始連線申報等作業。但申請者如屬報關業者,在訂立契約前應先向該地區海關報備,並取得電子郵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