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n Lin】評論
真不該錯!! 參 憲增修第2條--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ㄚ柏】評論
C是來騙人的
【Lai Boye】評論
重點在於是誰"決定"的
【Wei】評論
行政院院長是提出施政報告跟施政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