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Ting-Yu Che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遺贈法第17條
【用戶】賴虹君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遺贈法第18條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自遺產總額中減除免稅額一千二百萬元;其為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職務死亡者,加倍計算。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國國民,其減除免稅額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用戶】flytoskyxxx0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遺贈法第17條第2項非中華民國國民不適用前項第一款至第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