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 Kuo】評論
參見司法院釋字第399號,603號,656號解釋~
【Schein_地特三等上榜】評論
日照權: 未來新建或增建建物高度超過21公尺者,都應確保鄰近住宅區或商業區基地,於冬至日有1小時以上的有效日照,以擴大保障日照權益,預計自108年1月1日起施行。from http://www.epochtimes.com/b5/17/8/31/n95852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