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情不自「禁」: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57181
統計:A(347),B(20),C(174),D(148),E(0)

用户評論

Claudia Chang】評論

法安定性原則-原則上係自法律公布生效日起,向將來發生效力。其取決重點即在於「事件發生之時間點」,即事件發生之時以當時法內容為遵循適用準則,對人民已取得資格者,若隨著新修法令而改變,不分資格取得年度,概以新公佈日期為適用時限,則有認定上問題了,例如全國公務人員現任資格,將造成全面性的最大不安定性了,是故以「事件發生時」之法規為適用,即可避免此不安定性之發生,亦為法安定性原則存在價值及效用了.公益原則︰行政行為之手段及目的,須符合公共利益。所以,因為要信賴值得保障,為維持法之安定...才不撤銷其處分!!(重點在不予撤銷的決定之原因!!!!)

Hou Ya-chun】評論

看完法安定性原則,還是不懂為什麼是它? 

Yue-wen Chen】評論

法安定性原則內含2部分:一為靜態面之法明確性原則;二為動態面之禁止溯及既往原則與信賴原則.有關本題為信賴保護原則相關敘述,故答案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