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下列訴願,何者無須扣除在途期間?
(A)臺北市民甲,不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之處分提起之訴願
(B)臺南市民甲,不服經濟部之處分提起之訴願
(C)臺中市居民甲,不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之處分提起之訴願
(D)臺北市居民甲,不服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之處分,由受委託之高雄市某律師代為提起之訴願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29857
統計:A(178),B(146),C(25),D(924),E(0)
用户評論
【狂徒(我要回家!)】評論
訴願法第16條第1項:訴願人不在受理訴願機關所在地住居者,計算法定期間,應扣除其在途期間。但有訴願代理人住居受理訴願機關所在地,得為期間內應為之訴願行為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