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對於汽車駕駛人之行為,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掣單舉發者,下列哪些情形得逕行舉發?
(A) 搶越行人穿越道
(B) 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
(C) 跨越槽化線
(D)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E) 違規停車經學校執行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之教官簽證檢舉

參考答案

答案:A,B,C,D,E
難度:非常困難0.15625
統計:A(23),B(23),C(13),D(18),E(18)

用户評論

ds392008】評論

第 7-2 條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一、闖紅燈或平交道。二、搶越行人穿越道。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四、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五、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六、行經設有收費站、地磅之道路,不依規定停車繳費或過磅。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答案:A.B.E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B,C,D,E,修改為A,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