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裝載貨物超過規定之長度、寬度、高度者,處汽車所有人多少金額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A)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
(D)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13787
統計:A(201),B(146),C(650),D(62),E(0)

用户評論

小苦呂】評論

第二十九條汽車裝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一、裝載貨物超過規定之長度、寬度、高度。 二、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而未請領臨時通行證,或未懸掛危險標識。 三、裝載危險物品,未請領臨時通行證、未依規定懸掛或黏貼危險物品標誌及標示牌、罐槽車之罐槽體未檢驗合格、運送人員未經專業訓練合格或不遵守有關安全之規定。四、貨車或聯結汽車之裝載,不依規定。五、汽車牽引拖架或附掛拖車,不依規定。六、大貨車裝載貨櫃超出車身之外,或未依規定裝置聯鎖設備。七、未經核准,附掛拖車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