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Peter Jay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雙方行為 = 行政契約補充:依照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1項: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Ex. 行政機關對人民課處罰鍰。事實行為:與人發生一定的合法行為,不需要有意識即得到法效果,即有動作就有效果。如無主物先占(將流浪狗帶回家養即成為主人)、無因管理一、 行政處分(行政程序法第92條)是行政訴訟標的可分為以下幾點:(一) 傳統概念行政處份:具體事件 + 特定人例如:紅灯右轉,警察開罰,警察協助兒童安全過馬路(二) 一般處分:1 對人一般處分:具體事件 + 不特定人之可得特定之人例如:(1) 因地層危險而命某一村落之住戶立刻遷移(2) ...
【用戶】bruce79920411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1項: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重點畫好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