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9.甲為 183-2、189-1、192 及 193-1 地號等 4 筆土地所有權人,如依右地籍圖所示,土地皆未設有他項權利,可否辦理土地合併?


【題組】160.接上題,如該四筆土地可辦理土地合併,其合併後地號應為?
(A)183-2
(B)189-1
(C)192
(D)193-1。

參考答案